华商基金销售适用性规则

    为加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基金销售行为管理,确保基金和相关产品销售的适用性,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已颁布《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制定了与基金销售适用性相关的基金产品风险评价、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方法以及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者匹配的方法。

    我公司根据上述制定的评价方法和匹配方法,在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中建设并维护与基金销售适用性相关的功能模块,在销售过程中由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基金产品风险和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匹配检验。在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和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之间建立合理的对应关系,同时在建立对应关系的基础上将基金产品风险超越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定义为风险不匹配。

    在与基金购买相关的申请(包括认购、申购、转换转入、普通定投、智能定投、天利宝定投、天利宝买基金业务)中加入基金投资者意愿声明内容,对于基金投资人主动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超越基金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况,要求基金投资者在购买基金的同时进行风险提示及自愿继续交易的确认,并在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上记录基金投资者的确认信息。

一、适当性定义

    销售适当性是指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把合适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

二、销售适用性匹配方案

    1、产品的风险等级划分

    我公司将综合考虑产品的流动性、到期期限、杠杆情况、结构复杂性、投资最低金额、投资方向和投资范围、募集方式、发行人相关主体信用状况、同类产品过往业绩等因素,对旗下基金产品进行风险等级划分:现划分为低风险产品、中低风险产品、中风险产品、中高风险产品、高风险产品五类等级。

    2、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价

    我公司现通过风险承受能力问卷测评方式,将投资者分为:保守型(低风险承受能力)、稳健型(中低风险承受能力)、平衡型(中风险承受能力)、成长型(中高风险承受能力)与积极型(高风险承受能力)五种类型。

    3、适当性匹配

    借鉴国内投资者熟悉的红、黄、绿三种交通信号灯颜色来列示风险等级,比较简洁和直观。

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

销售匹配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

积极型(高风险承受能力)

低、中低、中、中高、高风险产品

成长型(中高风险承受能力)

低、中低、中、中高风险产品

平衡型(中风险承受能力)

低、中低、中风险产品

稳健型(中低风险承受能力)

低、中低风险产品

保守型(低风险承受能力)

低风险产品

    按照上图所示,对应视为销售匹配;不对应,则视为销售不匹配。根据客户风险等级及基金风险类别,各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应当选择风险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如果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我公司系统在判别投资者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后,将进行特别的风险不匹配警示,投资者仍坚持购买的在进行确认后方可继续购买。如投资者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则仅能购买与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最低风险等级基金产品,即保守型客户仅能购买低风险等级基金产品。普通投资者在购买高风险产品时,我公司系统将特别进行高风险提示,请投资者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