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户申请燃气新装的住宅已列入发展计划,提供购房合同或产权证或户口簿等有效房屋凭证及燃气户名身份证原件办理新装业务,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书面委托证明。标准型安装,业务受理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竣工。非标准型安装,申请日起3个工作内上门测估,不涉及表后管的,测估后5个工作日内竣工,涉及表后管的,测估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竣工。
特别提示:如用户使用大容量燃气器具(天然气热水器≥16升、热水炉、燃气烤箱、地暖等),除上述新装业务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用气设备发票、说明书供业务审核,为用户配置合适容量的燃气表。
2. 燃气新装的工作内容包括:
不含表后管新装:标准型安装,与申请人约定日期上门施工。非标准型安装,按与申请人约定的日期上门测估和施工。施工内容包括拆管塞(带气),安装表前支管、表前阀、燃气表、燃气表出口波纹装管塞,气密性测试。
含表后管新装:与申请人约定上门测估日期及时间,测估后按收费标准编制预算,通知申请人付款,付款后约定施工日期及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