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经与合作机构友众信业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友信)协商,自2015年12月31日起,友信将开设由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金存管的专款专用保证金账户,以替代原人人贷开设由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金存管的专款专用风险备用金账户。该账户资金金额与计提方式、以向受保障理财人提供逾期应收赔付功能、民生银行针对该账户每月出具存管报告政策均不变。请您阅读并同意修改更新后的《用户利益保障机制》。

用户利益保障机制

“用户利益保障机制”是人人贷商务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贷”)旗下通过www. renrendai.com网站及其已经开发及将来不时开发的实现部分或全部renrendai.com平台网站功能的移动终端软件运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平台 (合称“renrendai.com平台”)设立的为保护理财人的共同利益而建立的信用风险承担机制。除另有说明外,理财人经过平台身份认证后,在平台进行的符合本机制规定的借款债权投资行为(含直接出借和受让已有债权资产,下同)均适用于“用户利益保障机制”项下对应的保障机制,理财人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人人贷有权根据市场和实际情况,对“用户利益保障机制”的保障机制和规则进行调整并通过平台公示的形式告知各理财人,无需再取得各理财人的同意。

“用户利益保障机制”的保障机制分为如下两种:

(1)保证金账户保障。是指在平台发生的适用用户利益保障机制项下保证金账户的每笔借款(下称“受保障借款”,是否适用以平台不时公示为准)成交后,由人人贷要求推荐对应借款项下借款人的平台合作机构或其指定机构提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放入“保证金账户”,用于担保该等平台合作机构对受保障借款人的管理、逾期垫付(如有)义务的履行。当受保障借款的理财人投资的某笔受保障借款出现严重逾期时(即逾期超过30天),人人贷将根据“保证金账户资金使用规则”,直接使用账户内的保证金向受保障借款的理财人偿付此笔借款的剩余未偿出借本金或剩余未偿出借本金和逾期当期利息(具体情况视投资标的类型的具体偿付规则为准)。

(2)合作机构保障。指除保证金账户保障机制外,对借款人进行管理、推荐、审核或者在人人贷进行债权资产转让的人人贷合作机构,根据各方签署的法律文件,对其转让、推荐和/或审核并由理财人购买、投资的债权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机构担保标)的偿付,通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补足承诺、有限垫付、回购承诺的形式,保障理财人利益的实现。

“用户利益保障机制”力争为受保障借款的理财人提供有效的风险承担机制,尽量减少受保障借款的理财人因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而可能遭受的损失,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投资环境,保障受保障借款的理财人的利益。

一、保证金账户保障机制

“保证金账户”是指人人贷为在renrendai.com平台向友众信业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友众信业”)及其关联方人人贷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人人贷金服”)推荐、管理的借款人出借资金的理财人利益考虑,要求友众信业以友众信业的名义单独开设并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金存管的一个专款专用账户。该账户用于存放友众信业根据人人贷的要求提供的保证金,以保障受保障借款的债权人权利的实现。

(一)“保证金账户”资金来源

“保证金账户”设立时初始保证金2.01亿元为友众信业注入;此外,友众信业还将在“保证金账户”设立完成后,按照友众信业和人人贷金服推荐至renrendai.com平台成交的借款产品类型以及借款人信用等级按照相应规计提保证金(详见《保证金账户--产品偿付规则明细表》)。计提的保证金也将存放入“保证金账户”进行专户管理。各产品类型以及借款人信用等级等所对应的保证金的计提标准和方式由人人贷制定并解释,人人贷有权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如作修改,人人贷将及时进行披露。

(二)“保证金账户”资金用途

“保证金账户”资金将专门用于在一定限额内补偿人人贷所服务的受保障借款的理财人(债权人)在借款人(债务人)逾期还款(包括借款人逾期,以及借款人逾期后实地认证标合作机构未以其备用金垫付的情形,下同)超过30日时剩余未还本金或剩余未还本金和逾期当期利息(具体偿付金额以所投资的产品类型的偿付规则为准);即当借款人(债务人)逾期还款超过30日时,人人贷将按照“保证金账户资金使用规则”从该账户中提取相应资金用于偿付理财人(债权人)在该笔受保障借款项下剩余未还本金或剩余未还本金和逾期当期利息金额(不同产品的偿付范围请参考《保证金账户-产品偿付规则明细表》)(以下统一简称“逾期应收赔付金额”)。

(三)“保证金账户”资金使用规则

“保证金账户”资金使用遵循以下规则:

(1)违约偿付规则,即当受保障借款的借款人(债务人)逾期还款超过30日时,方才从“保证金账户”资金中提取相应资金偿付理财人(债权人)逾期应收赔付金额。

(2)时间顺序规则,即“保证金账户”资金对受保障借款的理财人(债权人)逾期应收赔付金额的偿付按照该债权逾期的时间顺序进行偿付分配。先偿付逾期在先的债权,后偿付逾期在后的债权。

(3)债权比例规则,即“保证金账户”资金对同一受保障借款的《借款协议》项下不同理财人(债权人)逾期应收赔付金额的偿付按照各债权金额占同协议内发生的债权总额的比例进行偿付分配;当截至某日“保证金账户”资金当期余额不足以支付该日所有应享受“保证金账户”资金赔付的受保障借款的理财人所对应的逾期应收赔付金额总额时,则所有已达到赔付条件的受保障借款项下各理财人按照各自对应的逾期应收赔付金额占当期所有该等理财人对应的逾期应收赔付金额总额的比例进行偿付分配。

(4)有限偿付规则,即“保证金账户”资金对受保障借款的理财人(债权人)逾期应收赔付金额的偿付以该账户的保证金资金总额为限。当该账户余额为零时,自动停止对理财人逾期应收赔付金额的偿付,直到该账户获得新的保证金。

(5)收益转移规则,即当受保障借款的理财人享有了“保证金账户”对某笔受保障借款按照既定规则进行的偿付后,友众信业作为保证金账户内保证金的提供方,即取得对应债权;该债权对应的借款人其后为该笔受保障借款所偿还的全部本金、利息及罚息归属“保证金账户”;如该笔受保障借款有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的,则友众信业处置抵押质押物或行使其他担保权利的所得等也归属“保证金账户”。

(6)金额上限规则,即当“保证金账户”内保证金金额超过届时平台上发生的所有网络借贷交易的债权未清偿本金金额的10%时,友众信业有权将超出部分转出该账户并自行支配。

(四)“保证金账户”资金管理原则

人人贷已与友众信业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民生银行”)就保证金存管问题正式签署协议。民生银行会对保证金专户资金进行认真、独立的存管,并针对保证金专户资金的实际进出情况每月出具存管报告。人人贷将每月公布保证金的情况,供用户监督。以下是人人贷保证金资金存管及每月公布的一些细则:

(1)人人贷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与民生银行核对上月末保证金余额数据,民生银行于每月初出具保证金的资金存管报告;

(2)人人贷于每月10日前,公布上月底的保证金余额情况并公布民生银行出具的资金存管报告;

(3)保证金在民生银行存管期间产生的所有利息收入均归入保证金并按照本规则进行使用。

二、合作机构保障机制

(一)资金来源

在合作机构保障机制下,合作机构保障理财人利益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和该等合作机构依法取得的其他资金。

(二)保障规则

对于除保证金账户保障机制外的合作机构提供的其他保障,以理财人与各该等合作机构和/或其关联方签署的电子形式的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协议(合同)、债权转让协议等)约定具体的保障规则为准,具体保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补足承诺、有限垫付、债权收购(回购)等。

附表一:
《renrendai.com平台保证金账户-产品偿付规则明细表》

附表二:
《renrendai.com平台合作机构产品保障机制和偿付规则明细表》

注:本《用户利益保障机制》规则自2015年12月31日起生效并替换之前的《本金保障计划》规则(“旧规则”);自2015年12月31日起,旧规则不再适用,在2015年12月31日前成交且尚未清偿(包括到期借款人足额清偿和因为借款人逾期而按照旧规则得到了垫付)的受旧规则保障的债权,将受到本《用户利益保障机制》规则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