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问律师-诉讼融资项目合作协议》

为更好的保障您的权益,为客户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服务,请您在使用广州法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度公司)旗下“多问律师”软件(以下简称本软件)相关功能和服务前,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 《多问律师-诉讼融资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的各条款内容。

1. 定义

1.1“您”指在本软件注册并为平台推荐有诉讼融资需求客户信息的律师。

1.2“客户”指通过多问平台寻求诉讼融资帮助的案件当事人。

1.3“出借人”指在本软件注册并对诉讼融资项目进行资金出借的律师。

1.4“我们”指广州法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运营的“多问平台”。

1.5“多问平台”指法度公司通过本软件、互联网信息技术及相关配套服务的运用所建立的独立第三方法律服务系统平台。

1.6“诉讼融资项目”指借款人就案件引起的医疗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费用,向出借人寻求借款,待案件胜诉或调解并收到赔付款后,借款人收回其出借的款项并协议约定比例获取利息回报的融资项目。

1.7“服务费”指您使用多问平台的服务并通过平台发布客户诉讼融资需求信息而需向法度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

2.协议的范围

2.1本协议是您与法度公司之间关于使用本软件“诉讼融资”功能及提供相应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2.2当您在使用“诉讼融资”功能提交申请并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合作协议”时,本协议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2.3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相关条款,您有权选择不使用“诉讼融资”功能及相关服务。

2.4本协议内容同时包括法度公司可能不定期对“诉讼融资”功能及相关服务进行更新,更新将包括本协议及相应的业务规则等内容,上述内容一经正式发布,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您无法履行本协议或对本协议的更新有异议,您应立即停止参与新的服务,但仍应继续完成进行中的服务。如您继续使用本软件“诉讼融资”功能及相关服务,视同您已接受更新的内容。

3您的权利与义务

3.1您在使用“诉讼融资”功能前需提交申请,在申请中如实填写姓名、联系方式、执业信息、个人简介等个人资料,按要求上传执业资格证书等。您应当保证填写及上传资料的真实、有效,承诺并确保在与法度公司合作期间始终依法有效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3.2推荐诉讼融资项目的规范要求

3.2.1在向平台推荐诉讼融资项目前,您应事前与客户沟通并取得客户的同意,并与客户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上传至平台,如未经客户同意而上传相关案件资料导致的损失由上传者自行承担。

3.2.2对于向平台推荐的诉讼融资项目,您应核实并确保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如发现其身份存在任何疑问,应及时联系平台客服告知相关情况。

3.2.3您须协助客户与平台签订《诉讼融资项目服务协议》以及客户与出借人的《借款协议》,并上传平台,同时将协议原件送达给平台。

3.2.4对于平台审核诉讼融资信息后所作出的反馈,您须及时给予答复,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补充相关资料及信息,协助平台完成诉讼融资案件的核实和审查。

3.2.5如出现客户不依约偿还出借人本息及平台管理费的情况,您须协助平台与客户进行积极的沟通,促使客户依约履行还款义务。

3.2.5您理解并确认,客户委托法度公司代为支付您与客户签署《委托代理合同》中所约定的律师费,律师费由法度公司在出借人出借资金中直接划付。律师费的支付方式:融资成功且平台收到客户签署的《诉讼融资项目服务协议》、《借款协议》原件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律师费的50%,剩余费用在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立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如案件调解和解或案件对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判决,则自签订调解和解协议或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法度公司支付的律师费为根据本协议3.3条约定扣除服务费后所剩余的费用。

3.3服务费

多问平台根据您与客户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所约定律师费的20%收取业务推荐费,该推荐费在法度公司向您或律师事务所代付律师费时直接予以扣除。多问平台向您您或律师事务所代付律师费用时,您应向法度公司提供相应发票。您理解并同意,为保障您与客户合法权益的最大化,我们会根据法律业务及相关客观因素的变化,对服务费支付标准作出相应的调整。

3.4 您与客户的《委托代理合同》须包含如下内容:

客户已委托广州法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为支付律师费,广州法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扣除相应平台服务费后支付至律师事务所。

3.4对于您推荐的诉讼融资项目,因您本人为该诉讼融资案件的代理律师,不可再对该诉讼融资项目进行资金出借,以避免与客户的利益冲突。

4.多问平台的权利与义务

4.1为了保障平台公平有效的运营,让参与者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我们将对所有多问平台的合作律师的身份信息、推荐的业务信息及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查证。必要时,我们将直接联系客户、律师事务所或其他相关部门,通过查看公开的信息、依法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信息进行调查核实。若您提供虚假信息给客户或多问平台造成损失,相应的责任由您承担。

4.2多问平台将按照 3.3条款约定的标准向您收取服务费。

5.违反协议行为与相关处理方式

5.1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如发现您存在本协议5.2、5.3规定的服务失职或恶意行为等情形并经核实,我们将在多问平台发布通知,暂停支付律师费,已支付的则依协议追缴相应的款项,并可选择以下方式给予相应的处罚。

5.1.1初次出现服务失职行为的,我们将在平台内暂停您对诉讼融资服务功能的使用,并通过多问平台予以通知,除特殊情况外,停用期通常为15天。

5.1.2 两次以及以上服务失职或者存在恶意行为的,我们将对您在多问平台上的信息做负面调整并进行公告,永久终止与您的合作,并以通过多问平台予以通知,如造成平台损失的,相关责任由您承担。

5.2“服务失职”的行为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5.2.1未对推荐的诉讼融资项目涉及的案情、客户身份信息进行核实;

5.2.2发现推荐的诉讼融资项目的案情、客户身份信息等情况存在疑问或虚假情形时未及时告知平台;

5.2.3未按协议约定向平台提交相关信息、资料、文件的;

5.2.4在客户违约拒付投资收益时,未配合平台以合理方式敦促客户履行付款义务。

5.2.5其他潜在损害客户或者多问平台的行为。

5.3“恶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5.3.1明知诉讼融资项目存在虚假的情况而向平台推荐的;

5.3.2泄露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客户商业秘密、当事人隐私和其他未公开的当事人信息的行为。

5.3.5其他违反协议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多问平台和平台其他参与人造成损害,或者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恶意行为。

6.本协议的效力

6.1本服务中的某一条款无效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效力,该无效条款应该根据有利于协议成立、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重新补充修订。

6.2本协议经您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合作协议”后即生效。

7.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7.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解释及发生相关的所有纠纷、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国法律。

7.2因本协议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力协商一致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适用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项下的简易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